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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公布新发掘成果:新划分“下下级军吏俑”,发掘陶俑220余件,陶马12匹

摘要: ▲2009年一号坑现场挖掘图片▲2010年一号坑现场挖掘图片▲出土的彩绘俑头。  2019年12月30日,来自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消息称,2009年至2019年,该院对兵马俑一号坑进行了第三次正式发掘,发掘位置位于T23方,发掘面积400平方米,发掘陶俑220余件,陶马12匹,车迹2乘,以及大量的兵器、建筑遗迹等。首次发现新的陶俑等级——下下级军吏俑;首次发现笼箙;首次在秦陵考古中发现秦盾遗迹...

▲2009年一号坑现场挖掘图片

▲2010年一号坑现场挖掘图片

▲出土的彩绘俑头。

  2019年12月30日,来自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消息称,2009年至2019年,该院对兵马俑一号坑进行了第三次正式发掘,发掘位置位于T23方,发掘面积400平方米,发掘陶俑220余件,陶马12匹,车迹2乘,以及大量的兵器、建筑遗迹等。首次发现新的陶俑等级——下下级军吏俑;首次发现笼箙;首次在秦陵考古中发现秦盾遗迹......众多新发现对秦俑坑的性质、艺术风格、工艺特点及政治军事制度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

  首次发现下下级军吏俑,为军阵排列提供新依据

  一号坑T23方共出土陶俑220余件,首次发现了“下下级军吏俑”这个新的陶俑等级。

  根据陶俑的冠式和铠甲、服饰的不同,兵马俑发掘研究者将兵马俑分为高级军吏俑、中级军吏俑、下级军吏俑、下下级军吏俑、一般武士俑等5个等级。考古专家说,“我们这次重要的新认识就是在原先下级军吏俑基础上,划分出下下级军吏俑这个新的陶俑等级,为俑坑军阵的排列提供了新的依据和方法。”

▲G10:23 俑头上的修复痕。

▲G9:9将军俑

  经过研究,大部分秦俑姿态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右臂前曲,右手半握拳,为持长兵器俑;另一类为右臂自然下垂,右手半握拳,拇指跷起,为持弓弩俑。在本次发掘中,考古人员发现:G8过洞内除了车迹前面的2行8个俑为持弓弩俑,其余的14行64个俑皆为持长兵器俑;G9过洞内车迹前面的3行12个俑为长兵器俑,车后的3行12个俑为持弓弩俑;G10过洞内的17行68个俑都是持长兵器俑;G11过洞内除6件戴冠的军吏俑为持长兵器俑外,其余俑都是持弓弩俑。不同类型的陶俑在俑坑中的排列位置不同,显示其在军队的组合和承担的任务不同。

▲出土的青铜剑。

  一号坑出土的青铜长剑可以分为两种类型,Ⅰ型铜剑的剑首、格、璏、琕与秦陵铜车马上两个驭手所佩铜剑完全一致,俑坑内的Ⅰ型铜剑的级别应该较高,属高级军吏俑使用。Ⅱ型剑,剑身如Ⅰ型剑,只有剑首作菱形帽状。从数量上来看,Ⅱ型剑以前出土16件,本次发掘出土5件,Ⅰ型剑以前仅出土1件,本次发掘没有发现,仅出土1件扁圆梯形剑琕,推测Ⅱ型剑应是普通士兵使用,级别较低。

  “物勒工名”制度并不僵化和死板

  “物勒工名”制度,是秦俑制作方面的一个重要保证,即《吕氏春秋?孟冬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为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但此次发掘中发现,有些俑存在着种种的制造缺陷、错误和修补痕迹。

  考古专家认为“物勒工名,以考其诚”有其具体实施的范围和程度,对不同性质的产品要求不同,而不是僵化和死板的。对现实生活中使用的物品质量就要求严格,而对类似给死者所用的物品,质量要求就低。既肯定其在保证产品质量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又不否认其在实际运用中的灵活性、可操作性和适用范围。

  首次发现笼箙,主要盛储战争中消耗量极大的箭镞

  一号坑发掘中,在G9过洞内发现了3处笼箙遗存,内装有铜箭头,分属于两辆战车。笼箙是秦俑坑中的首次发现。考古专家鉴定发现,秦俑一号坑战车上的笼箙,其材质竟然是木中之王梓木。

▲出土的笼箙。

  3处笼箙均发现于车舆残迹内,其中一处笼箙,平面呈长方形,长98厘米,宽50厘米,高23厘米,壁厚0.2至0.51厘米,已成黑色炭迹。器内有箭镞。此次考古领队申茂盛表示,“以前考古也曾出现此物,但认识不清楚,有人认为可能是养马的马槽。“通过笼箙的质地分析和笼箙未经扰动的箭镞分析,我们认为此笼箙应是车上携带的盛储容器,主要盛储战争中消耗量极大的箭镞等。”申茂盛说,一号坑战车兼有物资运输的功能,同时坑内战车除担负指挥外还兼有物资运输之功能。

  考古人员经鉴定发现,一号车和二号车的笼箙木炭样品,笼箙的木炭为梓树属木材炭化而成,就是说,这些箱子是由梓木所做。

  首次发现皮质漆盾,与剑矛等武器配合使用

  此次在对G9过洞发掘中,发现了一件盾。专家研究发现,它虽然比不上秦陵一号铜车马上发现的铜盾精致,但形制一样,尺寸恰好是它的2倍。这是在秦陵考古中首次发现的秦盾遗迹,显得弥足珍贵。

▲出土的盾。

  盾正面朝下,首向西北,皮胎、髹漆局部绘彩,可见细腻青灰色漆灰,流云状外形,齐首,弧肩,曲腰,平底。背面正中有一贯通上下的木质纵梁,纵梁长65厘米,梁中部鼓起一桥状纽形握手,下侧有长方形孔。该盾通长66厘米,首长2~2.5厘米、宽6.4厘米,肩宽39.8厘米,西半部分至中部纵梁的腰宽15厘米,底宽18.5厘米。

  这是三座俑坑中出土的第一件皮质漆盾。盾的质地是皮革的,正确的称呼是“孑盾”。因其出土在车上,其功用应是与剑、矛等武器配合使用的。

  俑坑地基和隔墙并非夯筑而成

  以往研究都认为,俑坑的边壁为生土圹的内侧包镶夯土二层台,隔墙为夯筑,俑坑过洞铺地砖下为夯筑地基。但经过考古专家解剖,发现铺砖地面下的地层为自然堆积,为生土,没有人为夯筑痕迹。隔墙上大部分区域无明显的夯层,部分残存的隔墙夯土断断续续,并不连贯,且构筑方式多样,并不统一,有些夯土墙还与砖墙修筑在一起。

  “俑坑的地基、隔墙为生土,并非夯筑而成。”考古专家推测,俑坑的夯土墙并不是在俑坑修建之初就有意识夯筑的,而是在修建过程中,由于俑坑的坑壁发生了垮塌,不得已用夯筑的方法或者用砖对坑壁进行了修补。

  兵马俑陪葬坑的木质结构是由地栿-立柱-枋木-棚木构成框架式结构,与其他陪葬坑由垫木-地板-立柱-厢板木-棚板木所构成的厢椁式有明显不同。汉代帝王陵陪葬坑的建筑方式,是继承和发展秦始皇陵的厢椁式建筑而来,而摈弃了框架式,所以,可以看出两种建筑方式在技术上的优劣和发展轨迹上的先后。

  考古专家认为,厢椁式在技术上优于框架式,在时间上晚于框架式,所以,兵马俑陪葬坑应该是陵园中修建较早的一组陪葬坑。

  首次明确了檠木的定名和弓弩的保存方法

  一号坑第一次发掘中,曾出土了132处弓弩遗迹,对于弓弩的认识,存在着不确和错误,主要是关于对“檠”的认识。

  “在一号坑发掘简报中,曾指出‘弓背内辅有细木,以增强弓背的张力’。按照这一说法,如果在弓背上加上撑木,弓背将被固定,不能随着弓弦的拉伸而变形,这样,弓弦将无法挂到弩机上,弓弩将无法使用。” 一号坑考古发掘项目组的专家认为,“弓韬实际上是一个软性的织物袋,其作用类似今天的网球拍袋或羽毛球拍袋,它不需要在内部增加两节短粗的木条作为辅助木。”

▲出土的弓弩。

  在一号坑第三次发掘中,出土了一个相当完整的弓弩遗迹,它在长方体的木条上均匀分布有3个直径为0.6厘米的圆孔。考古专家认为,这个木条应该就是古文献中的“檠”,《仪礼?既夕礼》记载:明器之弓“有柲”,郑注:“柲,弓檠,弛则缚之于弓里,备损伤,以竹为之。”其作用是通过三个小孔用绳将檠与弓缚绑在一起,再用一个短的撑木支撑,形成一个三角形,将弓固定。“这个弓弩的发现,厘清了以前人们对檠木的不确认识,第一次明确了檠木的定名和弓弩的保存方法。”

  修复陶俑、陶马100余件,重要遗迹保护20余处

  考古专家表示,秦俑一号坑通过第三次发掘,为秦俑、秦史的研究获取了许多新的宝贵材料,将对秦俑坑的性质、秦俑的主体思想,乃至于秦陵的布局以及整个秦陵周围诸多陪葬坑、陪葬墓历史地位的研究大有裨益;对秦俑雕塑的艺术风格、艺术特点、艺术渊源的研究以及秦俑艺术在中国艺术史上和世界艺术史上地位的确立大有裨益;对秦代的兵役制度、秦军的编制、装备、秦军的战略战术、秦军在中国军事发展史上的地位研究大有裨益。同时,对秦俑的制造工艺、制造水平提供了新的研究材料。

▲修复兵马俑。

  此外,陶质彩绘文物的科学发掘与现场保护所获取的成功经验,将为其他地区同类文物的保护提供有力的借鉴和技术保障。据悉,此次发掘现场采取“保护与发掘同时,展出与发掘同步”的模式。到目前为止,已修复陶俑、陶马100余件,重要遗迹保护20余处。

  考古发掘项目组专家表示,一号坑的第三次发掘虽然在某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发掘工作仍在进行中,许多问题仍若明若暗,如,俑坑内车迹破坏严重,保存状态较差,且发掘数量较少,对秦代车制的研究还比较缺乏,需要获取新的资料;俑坑内军阵的排列,虽然在发掘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发掘面积较小,排列组合关系还不是特别清楚。他们将继续不懈努力,再接再厉,希望获得更丰硕的成果。

文:文汇报驻陕记者韩 宏,通讯员赵争耀

图: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供

编辑:赵征南

责任编辑: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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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兵马俑壹号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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