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李国强:“一带一路”倡议绝非恢复历史上的朝贡关系

摘要: 早已被历史摒弃的朝贡制度,不仅没有复活和恢复的可能,更与新时代中国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共赢理念格格不入,与我们所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完全背离。 2013年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积极参与,进展和成效都超出预期。但值得注意的是,6年多来,某些西方势力对“一带一路”倡议仍然存在一些错误认识 ...
早已被历史摒弃的朝贡制度,不仅没有复活和恢复的可能,更与新时代中国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共赢理念格格不入,与我们所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完全背离。

2013年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积极参与,进展和成效都超出预期。但值得注意的是,6年多来,某些西方势力对“一带一路”倡议仍然存在一些错误认识,甚至恶意诋毁,认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要恢复历史上的朝贡关系,是“新版的中华朝贡体系”,企图重建“天下秩序”;日本媒体刊文宣称要警惕中国通过亚投行和“一带一路”建立新的朝贡体系。国内也有学者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与古代中国内外秩序有很大关联性,实际上也把“一带一路”与“朝贡关系”扯到了一起。更有甚者,将古代朝贡贸易视为“自由贸易体系”,并与“一带一路”建设联系起来。上述观点不仅是对历史的极大误解,更是对“一带一路”倡议本质属性、核心要义、宗旨目标的歪曲和贬损。

学界普遍认为,古代朝贡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建立在中国传统的“天下观”“大一统”理念和“华夷秩序”基础上,由先秦诸侯与天子之间的朝聘制度发展演变而来,通过诏敕、奉表和朝贡礼仪表达君臣宗藩关系,以四夷藩国的称臣纳贡和作为宗主的中国朝廷册封赏赐为主要内涵。经过汉唐时期的发展,至明代臻于缜密完善,成为中国历代王朝“羁縻”四夷、“怀柔”远人的重要手段,也是历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对外关系的主要模式之一。

古代朝贡制度的涵盖范围包括苦夷(库页岛)、日本、琉球、吕宋(菲律宾)、东南亚各国、印度洋周边各国、东北亚以及中国北方、西部各地在内的广阔地区。在这个以中国为中心、藩属为周边、等级秩序严格的体系中,中心保护周边,周边藩屏中心,构成了古代中国与边疆地区、四邻邦国相互依赖、和睦共处的格局。因此,古代朝贡制度包含了中心与外缘共同建构、良性互动的边疆民族关系体系和东亚国际关系体系两个层次。本文主要讨论后一个层次的问题。

尽管朝贡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特征和规范,但中国封建王朝奉行“厚往薄来”原则是贯穿始终的特点。中国封建王朝在彰显“以德怀远”的背后,所要达到的目标或者说效果,就是边疆少数民族和朝贡国(也称为“藩国”)的归附与效忠。事实上,中国历代王朝能够赢得安定的周边环境,与长期稳定的朝贡制度密不可分。对于中国封建王朝而言,朝贡制度既是“天下秩序”的集中体现,也是达成“守在四夷”政治目的的制度保障,但其基本诉求主要是“对内”而不是“对外”;对于朝贡国而言,朝贡制度既是对中央王朝礼仪制度的“慕义向化”和为巩固其政治合法性的“稽颡称臣”,同时也是谋求巨额赏赐、巨大利益的重要途径。正是在多种政治利益、政治目的的交汇下,朝贡体系成为古代东亚地区的核心秩序和规则,朝贡制度成为古代东亚各国竞相遵从的政治安排。

朝贡制度之所以在历史上长期存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古代中国先进的政治制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丰裕的物质财富以及灿烂的民族文化,对东亚各国或部族产生强大辐射力和影响力,从而为巩固中国在朝贡体系中的中心地位,提供了必要政治保障和物质保障。中国封建王朝希望以自身优势,建立对周边国家或部族至高无上的权威,东亚各国或部族同样渴望与中国建立稳定的联系,以依托“天朝上国”谋求自身权力与地位的合法性以及“雄制一方”、长期执政的庇护。这一双向需求既是古代东亚秩序得以稳固的基础,也是朝贡制度长期建构的动力源泉,决定了以朝贡制度为载体的古代东亚国际关系总体上是稳定、和谐、可持续的,决定了朝贡关系的建立是基于自愿而不是强迫的原则,正所谓“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

从唐初到开元年间,与唐朝建立朝贡关系的东亚国家或部族近200个;与两宋有正式朝贡关系的国家约有15个,朝贡次数约500次;与元朝建立朝贡关系的有34个国家,累计朝贡次数达200余次。这些数据足以表明,朝贡制度具有很强的粘合力和耦合性。

以中国为中心的双向交往,是朝贡制度的显著表征。到唐代,在政治利益主导之下,朝贡制度礼尚往来、商品交换的性质日益显著,很大程度上被赋予了浓厚的官商色彩。凡与中国封建王朝有朝贡关系的国家或部族,无不借朝贡以物易物、获得中国封建王朝的丰厚回馈。这一由朝贡关系带来的贸易活动,被称为朝贡贸易。可见,朝贡制度的核心是政治关系,朝贡贸易只是这一制度核心的副产品,对中国封建王朝来说朝贡贸易是达到以“内向”为主的政治目的的手段,在本质上体现的仍然是君臣从属关系,即使双方有大宗商品交换,也是包裹在政治和礼仪的外衣下进行的。朝贡贸易如同官方之间的礼品互换,充其量是各取所需的货物置换,从根本上而言甚至算不上一种经济活动,更不是市场行为。因此,朝贡体制达到鼎盛的明清两朝,反而是对民间经济活动限制和打击最严重的时期。

尽管中国封建王朝的回馈和赏赐十分丰厚,回赐物品的价值远高于贡品价值,但在历史上大多数时期,以朝贡形式开展的官方贸易活动都不是丝绸之路贸易的主导方式,西北边疆的茶马互市、东南沿海的市舶贸易等,构成了丝绸之路贸易的主渠道,朝贡贸易所占份额有限。固然有不少朝贡使团在贡品之外会携带一些货物,在丝绸之路沿线进行一些交易,但其数量、规模,对于古代中国和丝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产生的促进作用微乎其微。

朝贡国的贡品主要是“奢侈品”,比如秦汉时期,朝贡国进贡的有汗血宝马,“明珠、文甲、通犀、翠羽”,“巨象、狮子、猛犬、大雀”等“殊方异物”;在唐朝,中亚地区的贡品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方物”;二是“殊玩”“名宝”“异品”“奇技”之类,基本上都属于上流社会的奢靡之物。而中国历代王朝秉持“计价酬答,务从优厚”的原则,赏赐和回赠的物品都是上好的、价值不菲的实用性商品,比如西汉甘露二年(前52年),呼韩邪入朝庆贺新年,汉宣帝赐“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衣被七十七袭,锦绣绮縠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类似记载在史书上比比皆是,因此明万历年间来华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感叹:不是世界向中国朝贡,而是中国向世界朝贡。

图为《客使图》中描绘的唐代鸿胪寺官员正在引导来华使者的情形,反映了唐朝与丝路沿线各国各民族友善交往。陕西历史博物馆/供图

正如徐波指出的,上述状况使中国历代王朝不堪重负,“入贡既频,劳费太甚”,致使“岁时颁赐,库藏为虚”。费正清称,朝贡的贡品对帝国财政裨益甚少,而朝廷的相应赏赐,其价值往往与贡品相当甚至远远超过贡品,在这种显然不公平的经济交易中,中国皇帝得到的是其统治所需要的权威,因为四周远人的朝贡能够增加其权威;换言之,周边政权的臣服可以增加其政权合法性。对外国统治者来说,他们渴望帝国的巨额赏赐,并希冀有机会买卖其他中国商品如茶叶、丝绸等。因而,历代朝廷不得不对朝贡国的贡期、贡道、使团规模、进京人数等进行限制,以减轻财政负担。比如明宪宗规定:凡朝贡者,必须三年才能来一次;根据级别限定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0人。清朝入贡规则更加明确,如规定朝鲜一年一贡、琉球两年一贡、安南三年一贡等。

古代朝贡制度解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

一是政治关系赖以存续的经济基础不复存在。上已述及,中国之所以能对周边邻国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从而建立起稳固的朝贡关系,根本原因还在于先进的政治制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丰裕的物质财富以及灿烂的民族文化。到清晚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综合国力由盛而衰,农业文明遭到西方工业文明和更为先进的经济制度的冲击,已毫无优势可言,对朝贡国的吸引力、影响力、保护力全面下滑。脆弱的经济基础使朝贡体系难以为继,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之下,清王朝已自身难保,朝贡体系的崩溃成为必然。

二是亘古不变的古代朝贡体系与西方以法制为中心的“条约体系”、以强权为核心的“殖民体系”,产生强烈对冲。伴随着西方殖民者在全球的血腥扩张侵略,朝贡体系遭遇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朝贡体系本身存在的因社会生产力发展而引发生产关系滞后的内生性问题、以相对封闭的地区合作和等级制度为特征的朝贡贸易日益成为限制贸易的手段的结构性问题,以及始终存在的自我封闭的先天性问题都显露无遗。显然,朝贡体系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和国际形势,无力抗击条约体系和殖民体系。随着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的签署,原有的朝贡国,甚至作为宗主国的中国,都相继沦为殖民体系中的一员,朝贡体系最终被强势的条约体系所取代。

通过对古代朝贡制度兴衰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与“一带一路”倡议有本质上的不同。

一是尽管朝贡制度在历史上对于构建东亚秩序、维系东亚地区国家间和谐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天朝上国的自大心理和万邦来朝的独尊观念,与世界发展潮流背道而驰。早已被历史摒弃的朝贡制度,不仅没有复活和恢复的可能,更与新时代中国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共赢理念格格不入,与我们所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完全背离。

二是贸易多元和文明魅力是古代中国吸引东亚其他国家的关键。过度渲染朝贡制度中所谓君臣从属关系,而不是客观阐释这一关系缔结的深层历史原因,本身就是对古代朝贡制度的无知和曲解。“一带一路”倡议着眼于世界大格局的谋篇布局,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与丝路沿线国家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的现实需求高度契合。“一带一路”倡议所倡导的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这一全新理念,对于构筑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新型国际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一带一路”既是中国提供给世界的公共产品,也是当今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中国方案”,中国的角色是要努力做一个贡献者、引领者,绝非谋求建立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所谓“新天下秩序”。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典范项目,希腊比雷埃夫斯港近年来发展引人瞩目。图为比雷埃夫斯港。新华社记者赖向东/供图

三是尽管朝贡制度中有贸易的互利要素,但中国封建王朝力图以贸易赤字换取“守在四夷”的政治利益,朝贡国则力图通过朝贡体系取得政治和经济的双收益。客观地说,在“中心”和“外缘”的表象背后,双方都在谋求利益最大化,事实上中国封建王朝获得更多的是“虚拟化”的心理收益,而朝贡国才是真正的受益者。“一带一路”倡议立足于沿线各国谋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诉求而提出,倡导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遵循平等、追求互利,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和照顾沿线国家的利益关切,与沿线国家一道探索和创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无论是本质属性,还是方向目标,“一带一路”倡议都彰显了新时代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和实践要求,与朝贡体系大相径庭,绝非谋求建立所谓“新朝贡体系”。

四是尽管不少外国朝贡使团往来于丝绸之路,并成为丝绸之路贸易的一种形态,但真正推动古代丝绸之路繁荣发展的主体是民间贸易。尽管频繁和持续的朝贡活动,客观上对道路连通、人员往来和民间贸易产生一定促进作用,但朝贡贸易在古代丝绸之路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想象得那么重要,朝贡贸易并非古代丝路贸易的主导方式。始终坚持政府与市场主体的统筹协调,是确保“一带一路”建设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政府要发挥把握方向、统筹协调的作用,同时更要发挥市场的作用,着力构建以市场为基础、企业为主体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强调各类经济实体构成的多元力量,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最重要的主体元素,是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种种唱衰“一带一路”的噪音杂音,把共建“一带一路”与古代朝贡关系联系到一起,不仅是对历史的误读,更是对“一带一路”倡议核心要义的歪曲。


(作者单位:中国历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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