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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克玛与纳骨瓮:中古琐罗亚斯德教葬俗的传播与演变

摘要: 达克玛与纳骨瓮:中古琐罗亚斯德教葬俗的传播与演变  张小贵(暨南大学历史系)一般认为,早期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实行独特的天葬习俗,将死者尸体运至露天高处,任由鸟啄犬食、风吹日晒,然后将剩余之骨收集处理。后来,该教建有特制的建筑物以供曝尸,这种建筑由石墙围绕,呈圆形露天,内有层级的平台,中央有井用以收埋骨殖,这就是达克玛 ...
达克玛与纳骨瓮:中古琐罗亚斯德教葬俗的传播与演变

  张小贵(暨南大学历史系


一般认为,早期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m)实行独特的天葬习俗,将死者尸体运至露天高处,任由鸟啄犬食、风吹日晒,然后将剩余之骨收集处理。后来,该教建有特制的建筑物以供曝尸,这种建筑由石墙围绕,呈圆形露天,内有层级的平台,中央有井用以收埋骨殖,这就是达克玛(dakhma)。[1]从露天曝尸到建造专门的达克玛,表明琐罗亚斯德教丧葬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过这一转变究竟发生在何时何地,却史无明载,考证殊为不易。达克玛(阿维斯陀语作daxma)一词,最早见于阿维斯陀经《辟邪经》(Videvdad)中,不过其语义较为模糊。根据语言学家证,该词原意应为“坟墓”,是一种建筑而成的场所,而非依山石凿刻而成。到公元前6—公元前3世纪,这一词语方被用来指称曝尸的场所。[2]公元7世纪中叶开始,阿拉伯逐渐征服伊朗,一部分不愿改宗的琐罗亚斯德教徒被迫迁徙到印度,在当地定居繁衍,发展成为今天的印度琐罗亚斯德教族群帕尔西人(Parsis)。根据学者们的田野调查,现存印度和伊朗的琐罗亚斯德教徒均使用达克玛作为曝尸场所。现有资料表明,直到1832年,在孟买政府供职的翻译家穆菲(Robert Murphy)将达克玛一词翻译成“寂静塔”(tower of silence),自此这一含义被广为使用。[3]不同历史时期,文献有关达克玛形制和功能的描述颇有不同,但均恪守琐罗亚斯德教有关死亡与丧葬的教律。

一 《辟邪经》的规定

琐罗亚斯德教的核心教义是神学上的一神论,哲学上的二元论。该教认为世界万物皆由唯一真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所创造和主宰,其为信徒所崇拜的最高天神。世界之运转乃缘于善与恶两种力量处于永不停息的斗争中,阿胡拉·马兹达代表至善,他是所有善端的创造者。与之对立的是恶魔之首安哥拉曼钮(Angra Mainu,中古波斯文作Ahriman)。善在人世间体现为光明、正直、诚实、正义、健康和风调雨顺等,恶则体现为黑暗、虚伪、谎言、邪恶、疾病和灾难等。[4]其中,死亡即恶灵专门创造的邪恶之神,代表了恶对善的抗争。[5]教义认为,所有死亡物都是有污染的,而正直信徒的尸体污染最大。人死之后尸体会被尸魔(drōj—nasā)控制,成为污秽之物,带来“不洁”。因此,教徒不能进行埋葬、火葬或水葬,以避免尸体与诸善端接触,带来污染。该教甚至规定,所有焚尸、埋尸或者把尸体扔到水里的行为都应受到谴责和诅咒;人死后,教徒们应寻找荒山或者沙漠作为置尸之所,将之裸露以供鸟兽啄食,防其接触肥沃的土地、水或植物。[6]禁止埋葬更关乎死者灵魂的命运。根据《辟邪经》的记载,教徒若将尸体埋葬在土里,尸体在死后第四日清晨就无法曝露给光照,灵魂因而将无法升入天堂,注定永居地下黑暗世界的悲惨命运。[7]教律有关丧葬仪式的规定皆体现了该教这种善恶二元斗争的理论。

具体如何处置死者尸体,《辟邪经》有详细规定,该经第六章第4446节记载道:

(问):我们应该把尸体放到哪里?

(答):放在高高的地方,这样食尸的鸟兽会很容易发现他们。马玆达崇拜者将用金属钉、石钉或角钉系住尸体的脚和头发。如果他们不这样处理的话,食尸体的狗和鸟将把骨头拖到水和植物那里。[8]

  此段记载文意模糊,只言将尸体放在高高的地方,但是关于这一弃尸之所的具体情况,却未有详细说明。一般认为,教徒这样做,会将尸体对善端造物的污染降至最低。至于此处只提到预防鸟兽将骨头“拖到水和植物那里”,可能因为在光秃秃的山顶,无从言及对火、肥沃的土地或善的动物带来危险。[9]《辟邪经》的第五章第13—14节,则提到了曝尸之所为达克玛:

只要鸟儿开始飞翔,植物开始生长,暗流开始流淌,风儿吹干大地,则 马兹达的信徒应该将尸体放在达克玛上,让他的眼睛向着太阳。

如果马兹达的信徒在一年之内没有这样做,没有将尸体放在达克玛上,让他的眼睛向着太阳,你应该为这一罪过规定如同谋杀信教者的惩罚;直到尸体被安置好,直到达克玛被建好,直到鸟儿吃光尸肉。[10]

  显然此处的达克玛为曝尸之所,不过有关其形制,经文依然未有详细说明。

   尸体经过日晒雨淋、鸟兽啄食之后剩下骸骨,又该如何处置呢?《辟邪经》第六章第4951节续有规定:

   (问):我们应该将死者骨殖安放哪里?

(答):马兹达的信徒应该制一骨瓮(Uzdāna),安放尸骨,以避开狗、狐狸、狼等野兽,并不让雨水积聚。

若条件许可,这些崇拜马兹达者就将其放于岩石或泥土上;反之,就让骨架呆在原地,或曝露在阳光下,接受光照。[11]

  上引三段经文的记载实则包含了琐罗亚斯德教徒处理死者尸体的两个步骤。第一步,曝尸,其地点即在达克玛;第二步,收集剩余之骨。其中提到了将处理后的遗骸放在地上的风俗,这种风俗与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并不相悖,因为骨头经过曝晒,已经变干净,不会污染善良的大地。[12]而且,收集遗骨也符合琐罗亚斯德教教义的规定,造物主创造了人,在末日(Frašegird)时收集残骸,是造物主所允许的。[13]不过,使用纳骨瓮保存遗骸,虽属遵循教义的一种表现,却不是非执行不可的义务,现有文献记载只能说明其在某时某地较为普遍。处理尸骨的方法和地点会随着具体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这毫不奇怪,关键是必须严格遵守琐罗亚斯德教的净规,即保证尸骨不会对善的造物造成污染、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段有关处理死者尸体的规定,亦见于帕拉维文《辟邪经》,所记内容相同。[14]此外,现存的帕拉维文写本中,尚有一份文书乃根据《辟邪经》所作的教义问答,内有关于处理尸体和达克玛的说明:[15]

尸体既未被狗运走,也未被鸟运走,也未被狼带走,也未被风带走,也未被苍蝇带走,这样的尸体不会使人犯罪过,它不会使他感到罪过。因为如果那些尸体,若被狗带走,被鸟带走,被风带走,将使人犯罪,人们瞬间变得罪恶。我的整个物质世界,连同正直的愿望,皆会被打击,即履行职责养成品德之路会受到阻碍。它将会给灵魂带来痛苦,即他们在地狱中的灵魂将会蒙难,受到践踏。由于逝者的尸体带来的大量罪过,他们将犯tanāpuhlmargarzān之罪。

(问:)如果他们明显知道这是一具尸体,他们已经知道实行了犬视,尸体被带到达克玛,这样的话,他们是否受到了污染或犯了罪过。

(答:)不,(他们并没有成为罪人,没有犯margarzān之罪。)

  这份写本编号TD2,系1629年由马扎班(Fretōn Marzpān)抄就,内中专门提及尸体经犬视之后要被带入达克玛,应是进入曝尸环节,表明《辟邪经》有关丧葬的教规教律数千年不废。

长久以来,琐罗亚斯德教经典阿维斯陀经乃依赖本教祭司口耳相传而得以保留,[16]现存经文最早应是萨珊王朝晚期国王库思老一世(Khosrow I531-579年)统治时下令编定的。[17]不过,据学者们的研究,《辟邪经》的内容在公元前6世纪波斯阿契美尼王朝刚建立时已经形成。[18]也就是说,上引《辟邪经》中有关曝尸和收埋遗骨的风俗,应是第一个波斯帝国建立前古伊朗社会早已存在的旧传统。这时并没有关于曝尸收骨场所的更详细规定。不过,公元前800年米底人直接将死者埋入地下,在旁边放置各类陪葬品,在地面筑起坟堆,不同于后来波斯人的天葬习俗。[19]这或许表明在阿契美尼王朝琐罗亚斯德教被定为国教之前,曝尸于野的葬俗并不具有普遍性,而应只在祭司阶层内流行,正如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4-430/20年)的记录:

据说波斯人的尸体只有在被狗或禽撕裂之后才埋葬的。玛哥斯僧有这种风俗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他们是公然实行这种风俗的。[20]

  希罗多德所记录的玛哥斯僧即为古伊朗的祭司阶层,汉文史籍称其为穆护。[21]希罗多德生活的时代虽相当于波斯阿契美尼时期,但此段记载显然可证明祭司阶层早就实行这种风俗。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并没有记载专门用于曝尸之所,却指明尸体“被狗或禽撕裂”,从中推断,既然尸体能和狗禽接触,想必是置尸体于荒野之地,或许就是上引《辟邪经》所言“高高的地方”,而不是在专门的建筑物内。

二 古波斯的丧葬习俗

到了古波斯阿契美尼(Achaemenian)王朝(公元前550—公元前330年),琐罗亚斯德教已经在波斯地区广为流传。根据文献记载,当时的国王们大力推行琐罗亚斯德教,不过国王们死后的遗体却并不遵照上引经典的规定,曝尸天葬。他们遵循着古代伊朗王族和贵族的传统,将尸体涂香防腐,安放在石制坟墓里,这种做法表现了其“渴望升入天堂,来日再生的愿望,这是贵族等级特有的权利”。[22]开国君主居鲁士一世(Cyrus IB. C. 640600)的陵墓经过仔细营造,使熏香的尸体与活着的生物之间不会发生联系,从而遵守了教义。[23]居鲁士二世(Cyrus IIB. C.590530)的陵墓位于波斯古城帕萨尔加德(Pasargadae)宫殿区西南附近,阿里安(Arrian)在《亚历山大远征记》(Anabasis of Alexander)中对其有细致描述:

墓基是用正方形的石头砌成的长方形底座。上面盖了一间石头顶的屋子。屋子有一小石门,窄极了,一个身材细小的也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挤进去,屋里放着一具金棺,棺里放着居鲁士的尸体。[24]

  著名的希腊历史学家斯特拉波(Strabo,公元前64/63—公元23)对居鲁士陵墓的描述和阿里安并无二致,不过他将居鲁士的陵墓称为“小型塔”(a small tower)。亚历山大远征时的另一位随从万斯克里图斯(Onesicretus)也记载道居鲁士的尸体被放在“十层塔”的最高层,“十层塔”可能表明居鲁士陵墓基座的阶梯结构,这是当时常见的波斯宗教建筑类型。[25](图1)

1 居鲁士大帝墓

(采自http://www.cais-soas.com/CAIS/Images2/Achaemenid/Cyrus_the_Great/Old-tomb/Cyrus_The_Great_Tomb_before_1971.JPG

除了居鲁士使用陵墓之外,在伊朗的纳克什·鲁斯塔姆(Naqš-e Rostam)地区尚有包括大流士在内的多位君主的坟墓,这些墓室依岩壁开凿,呈十字形,坟墓内放置石棺,覆有石盖。有证据表明,其他王室成员也多采用石制陵墓。[26]除了石制坟墓之外,考古发现古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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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达克玛,纳骨瓮,琐罗亚斯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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