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代表委员专访 | 马萧林委员: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员作用

摘要: 据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博物院院长马萧林了解,我国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35.6万余处,且多处于荒郊野外、人迹罕至,文物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为妥善解决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一些地区率先探索,建立文物保护员制度,并制定和出台相关的措施办法。马萧林举例说,山西省出台《 ...


据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博物院院长马萧林了解,我国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35.6万余处,且多处于荒郊野外、人迹罕至,文物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为妥善解决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一些地区率先探索,建立文物保护员制度,并制定和出台相关的措施办法。

马萧林举例说,山西省出台《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为未设立保护机构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聘请文物保护员。河南省、湖北省为加强文物保护员管理,建立了登记备案制度。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员巡查补贴。北京市实施文物安全监督员“千人上岗工程”。陕西省财政2018、2019年累计投入4728万元,作为文物保护员巡查检查经费。

“虽然各地的做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马萧林说,首先是运用科技手段弱,各地聘请的文物保护员多为当地中老年村民,一些人员无法正常使用相机、记录仪等电子辅助设备。其次,管理不到位,各地普遍对文物保护员缺乏有效管理和组织业务培训,从而影响作用的发挥。而且经费难保障,各地文保经费来源,有的来自省级文物部门,有的来自县乡政府财政,经济落后地区经费保障难度更大。

为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员的作用,马萧林建议,完善管理保障制度。各地应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确保每一处无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不可移动文物有人负责巡查看护。将文物保护员作为公益性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文物保护员的报酬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要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明确文物保护员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文物保护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强化督促检查,将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发挥文物保护员的作用。”马萧林说。

“此外,还应强化先进典型引领,让文物保护员有认同感和荣誉感”马萧林认为,各级政府或文物行政部门对爱岗敬业、担当有为,特别是在确保文物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文物保护员,加大宣传表彰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文物保护员的职业认同感和个人荣誉感。


  采写:李 瑞

  编制:张丽卉

  审核:徐秀丽

  监制:李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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