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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研究|| 革新与复古:东周时期古蜀社会变革之考古学观察

摘要: 革新与复古:东周时期古蜀社会变革之考古学观察✪ 王天佑 | 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 副研究员【导读】大约从春秋中晚期开始,成都平原等级较高的墓葬出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楚文化因素大量流行,二是具有早期风格的许多随葬品大量出现,反映出此时古蜀社会上层革新与复古两大潮流。这种现象可能与文献记载的古蜀开明氏推行的一系列建立“礼制”的社 ...


革新与复古:东周时期古蜀社会变革之考古学观察

✪ 王天佑 | 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 副研究员


【导读】大约从春秋中晚期开始,成都平原等级较高的墓葬出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楚文化因素大量流行,二是具有早期风格的许多随葬品大量出现,反映出此时古蜀社会上层革新与复古两大潮流。这种现象可能与文献记载的古蜀开明氏推行的一系列建立“礼制”的社会变革有关。这次变革是对蜀地传统丧葬观念的一次洗礼,使得三星堆、十二桥文化以来早期古蜀文明的本土文化传统发生断裂,在战国早期,形成了以船棺葬、巴蜀符号等为特色的晚期古蜀文明的峰点。

本文转自“中华文化论坛”公众号,原载《中华文化论坛》2021年第5期。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特此选编,供诸位思考。


成都平原春秋中晚期墓葬中出现的大量楚文化因素,引起学界广泛关注。有学者指出,楚文化因素在此时集中出现,隐含某种重大历史信息。同时期墓葬中与楚文化因素共存的,还有许多具有早期文化特征的器物。这些器物多随葬于等级较高的墓葬中,具有身份标识和礼器功用。笔者以为这些现象可能与文献记载的开明五世建立“礼制”的社会变革有关。本文拟从墓葬材料入手,对这一现象作一初步分析,并就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一、东周时期古蜀地区的楚文化因素

目前,有关东周时期蜀地的楚文化因素主要出现在墓葬中。由于古蜀文化中无纪年性质的器物,楚文化器物发展序列较为清楚,这些楚式随葬品常被作为墓葬分期断代的参考因素之一,也被作为判定墓主身份的主要标准。根据发掘简报及相关学者的研究,可将具有楚文化因素出土物的墓葬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期,春秋中晚期,包括金沙遗址黄河地点M350、M577、M580、M592、M600和M651等。

第二期,战国早期,包括金沙遗址星河路M2705、百花潭十号墓、青羊宫西侧战国墓、中医学院M1、文庙西街M1、石人小区M8和M9、三洞桥墓葬、白果林四号墓、凉水街战国墓、商业街船棺墓、什邡城关M25和M74B、双元村M154 等。

第三期,战国中期,包括新都马家木椁墓、绵竹清道M1、省水利设计院M5、金沙巷M2、什邡城关M2、M51和M89、荥经南罗坝M11 等。

依据墓葬内楚式随葬品的材质,这些器物可分为三大类。

甲类:楚式或仿楚式漆木器,如商业街船棺墓葬出土的漆几、案及盒(图1,1)、豆(图1,2),双元村M154出土的十九弦孔漆瑟(图1,3)、双连耳杯(图1,4),新都马家木椁墓出土的漆耳杯等(图1,5)。

乙类:楚式青铜礼器,包括鼎、盏、尊缶、浴缶、甗、簠、敦、壶、豆等。如双元村M154出土的甗(图1,6)、尊缶(图1,7)等,马家墓出土的浴缶(图1,8)、鼎(图1,9)等,城关M51出土的敦等(图1,10)。

丙类:仿铜陶礼器,主要包括仿铜陶盏、浴缶、尊缶等,如黄河M580、M600的陶盏(图1,14、15),黄河M577的陶浴缶(图1,13),城关M51、M25陶尊缶等(图1,11、12)。

以上三类楚式或仿楚式器物,制作甲类漆木器最需要耗时耗力,《盐铁论·散不足》云:“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一文杯得铜杯十”,故甲类器物最为珍贵。乙类青铜礼器多为舶来品,也属奢侈品。丙类为仿乙类楚式青铜礼器的陶制品,制作相对容易。

巴蜀墓葬是否随葬青铜礼器,与葬制葬俗并无太大关联,主要以随葬品种类和多少为主要表征。依据楚式器物在各个墓葬中的种类和数量,这批墓葬可划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随葬甲类和乙类器物,包括商业街船棺葬、双元村M154以及马家木椁墓。发掘报告认为这一等级墓主或为开明氏蜀王本人,或为开明氏某一世系的上层人物,或为高级贵族。三座大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盗扰,双元村M154及马家大墓都随葬了甲类和乙类器物。商业街船棺墓仅发现甲类器物,有学者根据墓内随葬部分漆器的功能,推测原应随葬编钟、编磬一类的礼乐器。

第二等级:主要随葬乙类器物,甲类基本没有或者很少,且多残碎不易提取,形制不明。包括清道M1、文庙M1、百花潭M10、石人M8和M9、中医学院M1、青羊宫M1、三洞桥墓葬、凉水井街、白果林四号墓、城关M74B等。其中清道M1出土多件乙类器物,墓主身份应该更高一些,或为中上级贵族。其余墓葬仅随葬1至2件,以鼎、敦(壶)最为常见,墓主身份相对较低。这一等级墓葬一般不随葬丙类器物。

第三等级:仅随葬丙类器物。包括黄河M350和M577、星河路M2705、城关M25、M2、M51和M89、南罗坝M11等。这一等级墓葬除随葬1至2件丙类器物外,还常随葬有较多的陶罐、尖底盏、釜、豆及铜剑、戈、矛等青铜器,如黄河M350随葬各类陶器12件及青铜剑1件。黄河M577随葬各类陶器7件及铜剑1件。城关M25随葬各类陶器20件以及青铜器14件。南罗坝M1随葬陶器和铜器共75件。这些墓葬明显又较同时期一般平民墓葬的等级略高,墓主或为低级贵族阶层。

综合等级序列与年代分期,可知甲、乙类器物主要发现在第二期,多随葬于一、二等级墓葬中,丙类器物在三期墓葬中均有发现,与乙类器物的发展演变基本同步,但常与甲、乙类不共出。从目前资料来看,一、二等级墓葬多集中于战国早期。楚文化因素于春秋中晚期开始流行,鼎盛于战国早期,战国中期以后逐渐减少。随葬楚式青铜礼器一般不随葬仿楚式陶礼器。中、上级贵族通过甲、乙类珍贵楚式器物彰显社会地位,低级贵族通过随葬仿楚式陶器来区别于一般的平民阶层。

据文献记载,杜宇末世,蜀地水灾,杜宇之相鳖灵因治水有功,取代杜宇建立开明氏蜀国,历十二世,公元前316年为秦所灭。五世或九世开明氏进行了一系列礼仪制度方面的变革。《蜀王本纪》载:“开明帝下至五代,有开明尚。始去帝号,复称王也。”《华阳国志·蜀志》云:“九世有开明帝,始立宗庙,以酒曰醴,乐曰荆,人尚赤,帝称王。”九世应为五世之误,当以《蜀王本纪》为是。以25或30年为一世向上推算,五世至九世开明氏大约在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这与蜀地楚文化因素的流行时间基本吻合。楚系青铜器自春秋中期开始形成完备的发展序列,庄王称霸时在长江流域独树一帜。如果开明氏于此时建立礼乐制度,极有可能出于对同处长江流域的南方大国楚文化的仰慕。各类楚式或仿楚式器物可能是古蜀上层社会推行“以酒曰醴”“乐曰荆”等社会变革的一个重要体现。

从三类楚式器物在各等级墓葬的分配数量来看,这次建立礼制的变革并未如楚墓那样形成一套严格的等级序列。如第一等级的甲、乙类随葬品数量和类别都存在着明显差异,第二等级随葬的乙类器物也不完全相同。这种不太规范的等级序列,也反映出统治阶级内部秩序、职官制度的不成熟。据蒙文通先生考证,古代巴蜀区域内有百多个诸侯存在,巴、蜀发展到强大的时候,也不过是两个部落联盟的盟主。松散的部落联盟式的政权结构注定上层社会建立“礼制”的努力很难在全社会形成统一定制,所以楚文化因素多流行于社会上层。也有学者指出,当时蜀与楚两地统治阶层可能形成了政治同盟关系,蜀地统治阶层通过交流或受赠的方式获得了一些楚国青铜礼器,进而分配到各阶层,作为控制权力的手段。无论楚文化器物是以何种方式进入蜀地,并如何进行分配,上层社会推行的“乐曰荆”等变革无疑是楚式器物输入蜀地的内在动因。



二、东周时期古蜀地区的早期文化因素

与楚式器物共存的还有一些器物在此时集中出现,这些器物的某些特征极具早期风格,表现出对某些早期青铜器明显的模仿痕迹,多出土于等级较高的墓葬中,具有身份标识和礼器功能。

(一)早期古蜀文化因素

这类器物铜器主要为双剑鞘。发现双剑鞘的墓葬包括:双元村东周墓地共有13座等级较高的墓葬各出土了1件双剑鞘。金沙遗址黄河地点M535和M587、星河路M2725(图2,1)和2721、三洞桥M2、青羊宫(图2,2)、绵竹清道M1等墓葬中也有发现,每墓均随葬1件。铜剑鞘在宝鸡国、西安少陵原、甘肃灵台百草坡、北京房山黄土坡等墓地西周早期墓葬中均有发现。这些剑鞘鞘身多为镂空盘龙纹、云雷纹,单剑室。蜀地在春秋中晚期开始流行,多为双剑室,鞘身饰云雷纹、蟠螭纹等。

双剑鞘在其它地区同时期墓葬中很少发现,常被归为巴蜀青铜器范畴。有学者认为三星堆2号器物坑出土的人形铜牌饰应该是“联鞘剑形铜牌饰”,是东周蜀地双剑鞘的“祖型”,其与宝鸡竹园沟等西周墓葬出土的剑鞘,构成了联鞘剑的商、西周、东周三个发展阶段。但三个时间段的形制区别较大,且时间衔接上有很大缺环。双剑鞘多随葬于第二等级的墓葬中,与乙类楚式器物多共出。在第一等级的墓葬中未发现,在第三等级墓葬中也鲜有出土。剑鞘内的双剑多扁平,器型狭小,非实用器。所以双剑鞘应为礼器,具有身份标识作用。但与甲、乙类楚式器物相比,用以彰显社会地位似乎略显逊色,故而在第一等级墓葬中并未随葬。

(二)早期西周文化因素

另外此时还出现了一些仿早期铜器的陶礼器,许多陶器上揉合多种西周铜礼器的特征,最典型的当属高领喇叭口罐。在黄河工地M350和M577、双元村M154(图2,5)等墓葬中均有大量发现。此类陶罐的典型特征是宽方唇,高领,深腹,平底。这类陶罐在巴地贵族墓罗家坝M33也有出土(图2,6),有学者指出罗家坝M33出土的彩绘高领喇叭口罐并非普通陶器,唇沿及纹饰模仿铜罍,具有礼器功用。但其大喇叭口、高领的特征又颇类似三星堆时期的大口铜圆尊。罗家坝M33还出土了一类方唇盘口、中领、腹部彩绘蕉叶纹的陶罐,其特征更近似铜罍(图2,12)。这二类陶罐在黄河M577及双元村M154均有发现(图2,10、11),多带盖、肩部有乳钉纹,明显是模仿铜器铸造的痕迹。黄河M577喇叭口罐口沿外撇程度较小,无彩绘。双元村M154及罗家坝M33喇叭口罐口沿外撇较大且有彩绘,纹饰为窃曲纹、蔓草纹、蕉叶纹等,具有早期铜器的纹饰特征。口沿外撇的程度与是否彩绘似乎存在一定的关系。而双元村M154与马家大墓均出土了标识社会等级的罍形和钟形印章。马家大墓出土的铜罍被认为是在陕西等地早已销声匿迹的双耳深腹圈足罍(图2,3),这种借用外来器形加刻本族纹饰的作风,是晚期巴蜀铜器的特点之一。三洞桥墓葬出土的一件铜罍与此风格接近(图2,4),这种早期器物的形制及风格很可能是被后来的人们继承后又发展延续的结果。商业街船棺葬出土的双耳陶瓮,不见于其它墓葬,为专门烧制的陪葬品,亦有学者指出其形态类似铜罍。似可理解为商业街蜀王级别的墓主用专门烧制的仿铜罍陶礼器陪葬。另外双元村M154还出土了3件陶簋(图2,13),此类器物肩部饰有乳丁纹,腹部暗印斜方格纹,与中原及关中地区斜方格纹乳丁纹盆形铜簋接近,整体形态与西周早期北吕周人墓地ⅠM2出土的陶簋极为相似,只是前者肩部附有乳丁纹。双元村M185出土了3件陶罐(图2,8),器身为中领盘口罐,肩部饰有乳丁及泥条纹,似仿铜罍,但底部圈足较高且外撇,又颇似铜尊。成都平原在商周时期就已经受到中原青铜器的影响,出现对尊、罍的使用偏好,而铜罍更是在蜀文化中具有重要意义,已有多位学者做过论述,此不赘言。

(三)复古潮流出现的原因

东周时期,周天子虽名义上为天下共主,但礼崩乐坏。楚武王熊通“王不加位,我自尊耳”,开启了诸侯僭号称王的先河。至秦惠文王十三年“魏君为王,韩亦为王”,实力较强的诸侯基本都已称王。在此背景下,开明氏进行的“立宗庙”“帝称王”等变革,既反映出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强烈的自信,也表现出对中原文化强烈的心理认同。如果说楚文化对于当时的古蜀社会来说,代表着一种“革新”,那么仿早期青铜尊、罍、簋等陶器大量出现,则反映出当时社会一种有意识的“复古”现象。有学者在研究四川盆地的青铜兵器时也发现了这种复古现象,并指出公元前6世纪后半期兵器所呈现的复古现象,表现形式不一,暗示对复什么古和怎么复古,当时可能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规则。但其原型均来源于公元前11—前10世纪左右的成都平原古代文化。成都平原原居民可能借兵器的复古,重申或创造当地居民过去参与兴周灭商的往事,从而强化对本土文化的认同。众所周知,以三星堆、金沙为代表的商周时期的古蜀文明,其文化因素主要由两大类组成,一类是以青铜面具、精美玉器、金器等为代表的极富特色的本土文化因素,一类是以尊、罍等为代表的仿中原文化因素。考虑到“帝称王”“立宗庙”等暗含的对本地文化传统的自信与坚守,这种“复古”现象可能主要是对当地早期仿中原文化传统的复兴。



三、开明氏社会变革对蜀地考古学文化的影响

长期以来,成都平原春秋时期的考古遗存发现较少,学界对这一时期的文化面貌认识不清。近年来,随着十二桥新一村遗址、金沙遗址“人防”“国际花园”“星河路”“黄河”地点及青白江双元村东周墓地的发现,为认识这一时期的考古学文化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已有学者对这一时期的考古遗存作了两期四段的梳理,但同时指出两期遗存差异性很大。三星堆和十二桥时期均没有大型墓葬,墓坑狭小,随葬品很少,多随葬1至2件陶器,或者没有,基本无等级分化。春秋时期的墓葬在十二桥文化之后与战国时期社会变革以前有一个“过渡期”,自三星堆文化以来的神权和王权的衰落,可能导致成都平原出现了一个短暂的政治、文化势力的“真空”阶段,而此时正值楚文化大肆扩张,或许正是这两方面的原因使中原文化和楚文化由长江中游西进,导致了成都平原文化和社会形态的又一次变革。也有学者指出此时应该是军政权取代了早期的神权政治,青铜原料主要用以制造实用工具,无暇顾及三星堆和金沙时期那种消耗人力物力的祭祀活动,这种转变引起全社会整体观念的转变,应对战争成为头等大事。这些认识无疑高屋建瓴、颇有远见。

春秋中晚期,楚庄王称霸,国力最盛。“八年,伐陆浑之戎,遂至洛,观兵于周郊……楚王问鼎小大轻重”。其在位的最后几年,伐陈而定其乱,伐郑而降其君,与晋人决战而大捷,伐萧而灭其国,伐宋而使之惟命是从。当时的秦国在穆公称霸之后,康公、共公、桓公之时,长期与晋相互攻伐,实力难以与其争锋。彼时,楚国几乎灭掉南边所有小国,势力遍及整个南部中国。东周时期文献资料已经很丰富,可信度很大,唯独缺少楚伐蜀的记载。秦汉以后的文献反而多有蜀国对外征伐的记录。蜀国曾一度占领汉中,攻秦至雍,雄张僚僰等。《史记》之《秦本纪》《楚世家》《六国年表》等多有蜀与秦、楚交往或战争的记录。前475年,“蜀人来赂”,与秦互赠礼物。前441年,“南郑反”。前387年,秦“伐蜀取南郑”。同年,“蜀取我(秦)南郑”。前377年,“蜀伐我(楚)兹方”。前337年,“蜀人来朝(秦)”。前316年,司马错“伐蜀灭之”,秦得以“富厚轻诸侯”等。可见蜀在被秦灭前,其军事经济实力一直不弱。所以,处于长江中游的楚文化可能会辐射到长江上游的成都平原,但绝不会是蜀地社会文化发生变革的根本原因。

春秋时期,代表蜀地土著的杜宇王朝衰落,非土著开明一族逐渐强大,取代杜宇,建立开明氏蜀国。王朝更替并不一定与文化传统的变换同步,一种考古学文化的形成往往要滞后于王朝的更替。建立“礼制”的上层建筑观念的转变似乎更容易引起人们审美情趣、丧葬传统的骤变。而“始立宗庙”“帝称王”“以酒曰醴、乐曰荆”等内容无一不表现出对中原礼乐制度的模仿认同。西周礼乐制度本身又是适应宗法等级制度的需要而出现的,目的是维护等级制度,它要求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必须按照规定才能进行。其对丧葬观念的主要影响就是“事死如生”,即生前处在哪个阶层,死后必须有同等的物质配享。所以从春秋晚期开始,古蜀墓葬等级分化明显,逐渐出现了商业街船棺葬、双元村M154、百花潭十号墓等高等级大墓。上层社会建立礼制的努力,一方面使社会各阶层等级分化明显,一方面也使得个人从神权政体下得到某种程度的解放,代表不同氏族的族徽和具有身份标识意义的巴蜀符号也于此时流行起来。以此观之,本次建立礼制的变革是对蜀地传统丧葬观念的一次洗礼,使得三星堆文化、十二桥文化以来的早期古蜀文明本土文化传统出现断裂,在战国早期,形成了以船棺葬、巴蜀符号等为特色的晚期古蜀文明的一个高峰。



结 语

春秋时期,蜀地土著杜宇部族衰落,神权政治式微。开明氏鳖灵治水患有功,取代杜宇王朝,建立开明氏蜀国。王朝更替,并未使得古蜀文化传统发生大的变化。此时,高度成熟的楚文化在长江流域独树一帜。经过开疆拓土逐渐强大的古蜀上层推行了一系列建立“礼制”的变革,如“始立宗庙”“帝称王”“以酒曰醴、乐曰荆”等,使得蜀地文化传统发生了一次骤变。与十二桥时期相比,墓葬等级开始分化严重,等级较高的墓葬出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楚文化因素大量流行,二是具有早期特征的器物大量出现,反映出当时古蜀社会上层“革新”与“复古”两大潮流。无论“革新”还是“复古”,都是对蜀地传统丧葬观念的一次洗礼,使得三星堆、十二桥文化以来早期古蜀文明的本土文化传统发生断裂,在战国早期,形成了以船棺葬、巴蜀符号等为特色的晚期古蜀文明的一个高峰。秦灭巴蜀,接着兼并六国,造成文化大一统趋势,颇具特色的晚期古蜀文明不可避免的融入到另一种更加宏大、统一的文明之中。


来源:中华文化论坛公众号

信息转自:亚洲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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